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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
项目编号:城建校磋商[2021]026 发布日期:2021-9-23   浏览次数:134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城建校磋商[2021]026

    项目名称:2021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最高限价:详见控制价文件。供应商报价总价及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是2021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在6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含下列情形: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⑥磋商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常建[2018]50号文执行;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开标时间往前推三个月】。

    注:上述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的特定资格材料以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的资料为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主办单位必须为具备采购公告要求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的供应商;

    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网站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单位)

    6)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齐全经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支付采购文件资料费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场微信扫码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天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 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本项目无须交纳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

    账号:81700188000089469

    3. 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本项目不满3家投标响应,将重新组织招标。

    4.参与本次磋商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见网站公告附件)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

    2)现行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的一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会灵东路9号

    联系方式:0519-8383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方式: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9906113189 

  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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